金庸笔下永恒的正义——替父报仇
天狼孤星 2018-02-19 0 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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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庸笔下,郭靖在情感上与黄蓉、华筝纠葛;胡斐暗慕袁紫衣而不得,意外遇上苗若兰;苗人凤爱上了南兰,南兰却偏偏恋上那个风流倜傥、人品卑劣的田归农;在福康安眼中,那个痴念至死的马春花与路边的狗尾巴草几乎无异……爱情是金庸小说中的主题,即便是恶人,比如练习九阴白骨爪的梅超风,始终念念不忘为令人忘而胆寒的亡夫陈玄风复仇,可见他们与普通人一样具备“相濡以沫”“举岸齐眉”的夫妻情感,这倒反而给凶神恶煞的他们,增添了一丝人性的光芒!在《射雕英雄传》中,陈玄风被杀之后,梅超风本欲自杀相随,但为了复仇而顽强地生存下来。她把刺在丈夫胸口的经文剥下来硝制好,日夜贴身带着,这样就如同日夜与心爱的丈夫在一起。她眼睛已经瞎了,性情也越来越阴冷,世人都把她看作恶人、坏人。但她刚强地活着,骄傲地活着。因为她心中永远记着那个春天的晚上,桃花正开得红艳艳的,在桃树底下,那个粗眉大眼的二师兄,忽然紧紧抱住了她……她从不懊悔。恶人的爱情,也许比善人的爱情更加凄婉动人。谁说他们不配享有爱情?只不过他们的是非观异于常人罢了。

       除却爱情之外,金庸和梁羽生先生的武侠小说的另一个主题是复仇,尤其是报杀父之仇,作儿子的,有天然替父讨回公道的使命。中国有句著名的古话: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既然无法与这样深仇大恨的敌人同处天地下,那么,只有让对方付出生命代价,这样才算划上一个句号。纵然力量悬殊,或者时间漫长,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一息尚存,此念断断不能熄。虽然冤冤相报何时了,但此一时,彼一时,只要能完成夙愿,其他的都不重要。在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里,男主人公按照复仇模式成长的有郭靖、袁承志、胡斐、杨过、张无忌、乔峰、夏雪宜……

     《飞狐外传》里的胡斐与苗人凤的宿怨则是胡苗两家的延续,一直误认为父亲胡一刀死于苗人凤剑下,把“以命偿命”作为毕生追求的胡斐,在耳闻目睹中,知道苗人凤光明磊落的人格,断然不会做卑鄙的事情,但那个心结却一直无法解开,尤其是故事结局,当苗人凤的大度、苗若兰的影子、报仇的强烈愿望三者在他心头不停地闪烁时,也劈向苗人凤的那一刀也许没有砍。在《神雕侠侣》中,杨过在襄阳城几次欲找郭靖报杀父之仇,却都没能下得了手。郭靖这种侠者精神感染了杨过,也让杨过放弃了复仇的念头。那时杨过被金轮法师说成是朝三暮四左右不定的小人,很多年后杨过与郭靖携手入城,想起二十多年前郭靖也是这般拉着他的手。在杨过的心里,父亲应该是一个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形象,他从父亲的旧部里听到了关于父亲的形象,这种想象杨过不自觉的加以修饰。以至于在嘉兴铁枪庙外,听到父亲那一番卖友求荣,认贼作父的事实时,他的内心受到承重的打击。原来这么多年,他心心念念的父亲,并不是个好人。这也是他每次问郭伯伯,父亲是怎么死的?郭靖总一脸严肃的原因,甚至因为杨过一句:“我的父亲是不是你和郭伯母杀的?”一怒而拍塌了终南山全真教的界碑石。他三番几次的想要刺杀郭靖,想要取黄蓉的项上人头,甚至掳走郭襄,都是一种心理上的快慰。他放弃报仇,是因为自己没有这个能力,也是因为郭靖舍生取义的对他的救护。

     而《天龙八部》中,萧峰想报汉族父母的仇,但是他却发现那不是自己的亲生父母,而且仇人原来是自己的民族立场死硬的亲生父亲,他想报亲生的契丹父母的仇,却找不到太具体的仇人。参加雁门关的战役的找钱孙,谭公,智光和尚,都间接因为他死了。更早参加的汪帮主,也死了。真正的带头大哥最后被自己的亲生的契丹父亲逼死了。人格近乎完美的萧峰,越觉得自己聪明,越显得很糊涂。越想给汉族父母报仇,身上的罪过越多,越想快点找到真生的凶手带头大哥,越走错路。想透这一切之后,他想做点什么,最终成了一个为民族和解而牺牲的祭品。

      也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但是,在“刑不上大夫”的年代,当法律成为橡皮泥,有司判官们可以信口雌黄,乱判葫芦案时,血亲复仇便具备了天然的正义性,也许,这样的正义是法律公道的延伸——天道不彰自有人道!封建伦理道德宣扬的三纲五常中,这样的行为不是“孝道”的典范吗?

     在历史的长河中,这样的事例并不罕见:

      1925年秋,奉系军阀张宗昌与直系军阀孙传芳为争夺安徽、江苏的地盘展开战争,时任奉系第二军军长、前敌总指挥的施从滨奉山东督办张宗昌之命迎头截击。施从滨率军南下时,孙传芳曾连发三封电报要施同他合作,但施不予理睬,反而孤军深入。在皖北固镇的交锋中兵败受俘,被孙传芳枭首于蚌埠车站,示众三日。后来施剑翘的三叔以同乡名义将施从滨尸首运回安徽桐城埋葬,并赶到天津给嫂子和侄女报信。死讯传来,年仅20岁的施剑翘就立志为父报仇,手刃仇人。 “被俘牺牲无公理,暴尸悬首灭人情。痛亲谁识儿心苦,誓报父仇不顾身。”这是1925年得悉父亲惨死的确切消息后,施剑翘所作明志诗的后四句。1935年,施剑翘的弟弟施则凡已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回国,他带回一把日本军刀,发誓要手刃孙传芳,被担心反将功亏一篑的施剑翘制止。1935年,施剑翘通过手术放开了裹着的双足,并练习枪法。1935年11月13日,将在讲经堂参佛的孙传芳击毙!在侦讯中,施剑翘不讳事实,直陈了杀人经过和原因。按照当时的法律,施剑翘的行为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死刑。何况,孙传芳是著名的大军阀,手下有精兵强将几十万。在法庭上,施剑翘详细陈述了自己艰难的复仇历程,最后说道:“父亲如果战死在两军阵前,我不能拿孙传芳做仇人。他残杀俘虏,死后悬头,我才与他不共戴天。”这一案件,天津地方法院一审判决为有期徒刑10年。1936年4月13日,《新天津报》刊登了她在狱中写的文章《亲爱的同胞,赶快奋力兴起吧》。此谋杀案在当时引起极大轰动,报章、杂志争相报导,称赞她为“女中豪杰”“巾帼英雄”,要求政府特赦。各地名人纷纷联名请愿,呈请国民政府予以特赦。1936年10月14日,在施剑翘入狱11个月的时候,由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下达特赦令,将施剑翘特赦释放。

        弱女人蜇伏十年,敢于为亡父讨回正义,这样的事迹,在古代完全可以在《烈女传》中与缇萦救父,木兰代父从军一样,有一席之地。

        今天下午,我在本地交流群中发了一张图片,图片上某名人评价张扣扣行为有春秋战国的侠义之风,刚一发出,马上招来某位老师的讥讽:张扣扣滥杀无辜还那么赞扬他吗?你这与人民教师的职业格格不入!继而又发:要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正气,鞭挞邪恶。然后,在我出示一些人发来的事情前因后果后,他一口断定那是不准确的小道消息,警告不要传播!——扑天盖地抡来一堆高帽子,几乎把我砸晕!

      我回一条:有位名人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当只允许一个观点发声时,真相会被掩盖。

      那老几一肚子不服:如果这样的人被社会原谅,那就是社会的倒退。

      我跟上一条:正义可能迟到,但不会永远缺席。

      有人表示赞同我的观点,并附上马雅可夫斯基的那段经典的话:当社会把你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要忘了,身后还有一条,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

      相比众人的沉默,这伸出的援手让我倍加感激,毕竟还是有真正明事理的人!

      也许,当他成了于欢案中的主角时,看到母亲任人凌辱之时,那榆木疙瘩才会开窍吧?

                            天狼孤星于2.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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