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平遥古城之平遥县署
王元祥 2018-05-18 0 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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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遥县署位于古城西南衙门街中段路北,坐北朝南,呈轴对称布局,南北长203米,东西宽131米,占地2.66万平方米,为中国保存完整的四大古衙之一,也是全国现存规模最大的古代县署。平遥县署始建于北魏,定型于元明清,保存下来的最早建筑建于元至正六年(1346),距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明成化十年《山西通志》称:“平遥县治在城内西南宣化坊,元至正六年建,国朝洪武三年主薄孙在明重建。”清光绪八年《平遥县志》记载,县治于明万历十九年、二十五年、四十七年、四十八年间均有过大规模的增建改筑,清顺治十二年及光绪五年补修添建。民国元年,平遥县署改称县公署,此后古建筑长期失修。1949年,平遥县署成为平遥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之后多数旧建筑被拆除、改建。1998年底,在县署办公的13个单位全部搬迁,县署始进行全面修复。2000年上半年,县署中线和东线建筑群基本复原,平遥县署博物馆也正式对外开放。

(图片来自网络)

      县署大门外隔街相对,有一道砖砌照壁,根据汉族道教习俗所建,主要用于避邪。照壁北面绘一巨形怪兽——“贪’,形似麒麟,四体生火,周围是宝;但怪兽贪婪成性,不知满足,大张血口,欲吞日月;吞日不成,遂葬身悬崖大海之中。此画告诫知县引以为戒,不要贪赃枉法。


县署大门

      县署大门有楹联曰:“莫寻仇莫负气莫听教唆到此地费心费力费钱就胜人终累己;要酌理要揆情要度时世做这官不勤不清不慎易造孽难欺天。”大门外西侧原有“申明亭”,建于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实际上是一个民事调解处所,凡民间婚姻、田产、地基、斗殴等纠纷,须先在此由各里长调解,调解无效方可具状到县署击鼓。东侧原有“彰瘅亭”,建于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是彰善瘅恶、端正社会道德风化之所。

      县署大门内,沿中轴线自南而北,主要建筑为仪门、大堂、宅门、二堂、内宅和大仙楼。


仪门

      仪门始建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共三道门,平时走两侧便门。东为“人门”,西为“鬼门”,一般人两门皆可出入,惟提审、押解犯人,必须走鬼门。中门平时关闭,只在县太爷出巡、回衙、恭迎上宾、重大庆典时开启。仪门楹联为:“门外四时春和风甘雨百载烟云归咫尺;案内三尺法烈日严霜一署风雨话当年。”

      仪门前面两侧为赋役房,即县衙收取赋役钱粮的办事处。赋役房以北,两侧各修小房一间,东为灶火,西为柴炭,供衙役人等自己烧水、做饭。


亲民堂

      穿过仪门是宽敞的大堂院。大堂名“亲民堂”,也叫公堂、正堂、正厅,是知县办理公务的主要场所,在整个县署建筑中规模最大,为县署的中心和主体。大堂前面配有月台。大堂为五楹厅堂。中间三楹为公堂。正中后方屏风上绘山水朝阳图,山正、水清、日明,象征清正廉明。当日知县升堂端坐,正好是朝阳升起的位置,表示日丽中天,王法公允。屏风前高出地面一尺的地方叫“台”,台上四根柱子围成的空间叫“官阁”,也叫“暖阁”,是知县发号施令的法堂。暖阁内置公案、座椅。公案旁边有一木架,上置官印及委任状。案下放一火炉,用以取暖。案上置文房四宝、火签筒、惊堂木。暖阁上方匾额书“明镜高悬”四字。典出《西京杂记》(汉刘歆撰)卷三:“高祖初入咸阳宫,周行库府,金玉珍宝,不可称言。其尤惊异者……有方镜,广四尺,高五尺九寸,表里有明,人直来照之,影则倒见。以手扪心而来,则见肠胃五脏,历然无碍。人有疾病在内,掩心而照之,则知痛之所在。又有女子邪心,则胆张心动。秦始皇常以照宫人,胆张心动者则杀之。”后人则以“明镜高悬”喻官吏执法严明,判案公正,或办事明察秋毫,公平无私。大堂内陈列七品正堂的部分仪仗,也称“执事”。按照清代规定,“知县,青旗四,蓝伞一,青扇一,桐棍、皮槊各二,肃静牌二”(《清史稿·舆服志四》)。知县仪仗没有“回避”牌,因为封建社会的县衙,是最基层的政权机构,知县的职责是处理本邑各种事务,无回避百姓之理,而应“与小民朝夕相处,勿使隔绝不通也”(工日昌《牧令辑要》第七卷)。知府以上官吏,一般不直接受理民事,出巡时才有资格用“回避”牌。值得注意的是,大堂门匾“亲民堂”上“民”字上多了一点,意谓亲民更多一点。大堂楹联为:“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

      大堂内东西两侧分别为“钱粮库”和“武备库”。大堂外东侧是“赞政亭”。赞者参也,赞政亭即参政之所。知县常在这里接待各里坊耆老、乡绅等地方上有名望的人和告老还乡的官员等,以示“体恤民情”。大堂外西侧是“銮驾库”,所谓銮驾,实为迎接和导引“圣诏”的仪仗,仿制于皇宫之銮驾,平时不用,存放于銮驾库。

      东西两庑各有房11间,统称“六部房”,初建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六部房之名源于我国封建社会的“三省六部”制。“三省”即中书省、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负责立法,尚书省负责行政,门下省负责监察。“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房按照“左文右武”的礼制,东边是吏、户、礼房,西边是兵、刑、工房。六部各房各有所司,其职能基本上概括了明清时期知县的主要职责:管理田丁,征收税赋,劝导农桑,兴修水利,维护礼制,兴学育人,审案断狱,赈灾恤贫,维持治安,镇压反叛。


宅门

      大堂背后的二堂自成四合院落,且同后面内宅相通,故二堂院门也称宅门。二堂正中屏风绘“松鹤延年图”,比大堂的“山水朝阳图”多了几分生活气息。上方匾额书“思补堂”三字,为退思补过之意。楹联为:“狱贵得情宁结早治赋有常径勿施小恩忘大体;判防多误每刑轻驭官无制法但存公道去私情。”对面屏门上悬“天理国法人情”六个大字,知县坐在堂上,抬头便可看见,提醒其断案时权衡三者,做到合法,合理又合情。知县除每日上午辰时(九时左右)升大堂署理公务外,其余时间主要在二堂办公,处理日常公务,个别召见下属,秘密询问案件,会见来客等,没有大堂那种森严的气氛。公案上只有黑色令签,而没有红色令签,说明在这里是不能判死刑的,主要是用调解的方式来化解矛盾;但当事人执迷不悟时,也会动用轻微的刑罚——笞杖。笞杖上端为红色代表火,下端为黑色代表水,取水火无情之意。打的时候却有技巧,如果用宽的面打,听起来啪啪直响,其实不太疼,用窄的面打,声音不大,却足以把人打得皮开肉绽。而衙役往往用此向当事人索取贿赂。二堂楹联为“与百姓有缘才来到此事以利人皆德业;期寸心无愧不负斯民言能益世即文章”,下联中的“愧”字少了一点,意谓对百姓少一点愧疚。


二堂

      东西耳房分别为“简房”和“招房”。简房属礼房下设机构,为知县助手县丞的办公处所,掌握知县的信件、名片、贴子;现陈列清代县衙作息制度以及知县丁忧、俸满、封印制度。招房属刑房下设机构,为典史的办公场所,主要事务是勘验、票务、档案等;明清时代典史无官品,“掌稽检狱囚;无丞、簿,兼领其事”。

      院内两侧是钱谷师爷房和刑名师爷房。“师爷”非官非吏,实为长官“幕友”,类似古代的“门人”“食客”,却有比官吏更为显赫的声望和地位。县太爷称他们为“西宾”,他们尊县太爷为“东翁”“东家”,吏役、百姓尊县太爷为老爷,尊称这些幕友为“师爷”。


勤慎堂

      内宅是知县的生活区。正房五楹,中间三楹为客厅,正面悬匾额,上书“勤慎堂”,落款为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知县杨廷谟。秘密案件、不公开案件在这里审理,所以老百姓称之为“三堂”。两侧套间各一楹,为书斋及卧室。明清两代有两个回避制度。第一是地域回避。本省官员不得在本省做官,必须到五百里以外的异地做官,且不许带家属,家属也不能来看望他。只有每年腊月二十到次年正月二十封印期即假期,知县才可以回家探亲。知县三年一任,期满不得久留。第二是亲属回避。亲属不能在五百里以内做官,后到者回避,官小者回避,以避免形成地方保护势力,危及皇权。

      东西厢房为客房,供招待上级或同窗好友住宿之用。


大仙楼

      内宅后面有大仙楼,原名“观云楼”,即知县每日茶余饭后观察四乡天气云晴之所,清代改称大仙楼。始建于元至正六年(1346),是县署中唯一保存下来的元代建筑,距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楼上供奉守印大仙,即狐仙。守印大仙木主为红底金字加云饰牌,带须弥座,外置神龛。清代官衙奉狐仙为守印大仙,不知何故。楼下正房是典型的北方建筑——窑洞,冬暖夏凉,为知县的餐厅,楹联为:“柴米油盐酱醋茶除却神仙少不得;孝悌忠信礼义廉无有铜钱可做来。”中间宴请上司,东梢间喝茶,西梢间吃饭。两梢间墙上是知县的菜谱,可以看到,知县的日常用餐是比较简单的,只有在设宴款待贵宾之时,才可以沾光改善一下。知县一年只有45两俸银,而异地做官,不了解本地民俗民情,必须请师爷来帮忙打理事务,而师爷一年的工资30两白银,由知县自己掏。知县每年只剩15两白银,肯定不够花,穷则思变,于是养成搜刮民财的恶习。雍正二年实施“养廉银”制度,根据政绩表现和路途远近发放,七品知县每年有400~2000两白银。

      大仙楼东厢房原为厨房,西厢房为炊管人员居住的地方。

      县署西部自南而北,则有牢狱、公廨房(遗址)、十王庙和督捕厅。


牢狱大门


囚车


牢房

      县署大门内,西赋役房背后,是牢狱和“狱神庙”。狱神是尧舜时代的刑官皋陶,监狱是他发明的。每当初一、十五的时候,犯人狱吏都来拜祭他。


公廨房遗址


察明院大门


察明院


督捕厅

      牢狱北面,与中线六部房东西齐平,是快班房即公廨房遗址。快班房西北,与中线大堂齐平,有十王庙。快班房正北,与中线二堂和内宅齐平,为察明院,相当于现在的公安局。察明院北面为督捕厅,其门额上书“威严不矜”四字,相当于现在的检察院。今辟为古代刑具和刑法展。

      县东部自南而北,有钏楼、土地祠、寅宾馆、侯祠、粮厅、花厅和壮班房。


观风楼


钏楼

      钏楼即钟楼,建于清顺治十二年(1655),在县署大门东侧。相对应的有鼓楼,但久已毁坏,尚未恢复。钏楼与大门外东侧之观风楼相连。大门外西侧原有一戏楼,叫“乐楼”,亦未恢复。下观风楼,穿过西面小门进入小院,为药王庙,供奉药王爷唐朝圣医孙思邈。正十品县医官在这里办公,吃地方财政。


土地祠戏台


土地祠

      药王庙往北,穿过土地祠戏台下面低矮的通道,在东赋役房背后,是土地祠。土地祠为明代建筑,距今已有400多年历史。里边两幅壁画,东面青龙,西面白虎,都是道教的护法神。“文革”期间,墙上刷一层白灰,写上毛主席语录,县署开放时,又一点一点地刷出来。 “土地爷”简称“土地”,又称“土神”“福德正神”,古代称“社神”,《公羊传》注,“社者,土地之主也”,在汉民族的信仰中,为地方守护神。

      土地祠往北是东六部房。六部房东侧为侯祠。侯祠即酂(cuó)侯庙,包括正殿、前殿各三间,戏台一座。正殿中间主受祀者,是西汉开国元勋萧何,左张良、右韩信。据县署旧址现存《创建酂侯庙记》碑文所载,清乾隆十九年(1754)前,仅有酂侯泥塑像一尊,祭祀于署内土地祠中。钱廷镛于乾隆十四年(1749)来任平遥知县,他在《创建酂侯庙记》碑文中说:“余于前年首夏既巳,允书吏之请,择衙左隙地创建专祠。捐俸倡始,邑之士庶亦无不欢输乐助。……经始于壬申(乾隆十七年)之仲夏,落成于是年之季秋,而丹雘涂墍门庭窗牖,于甲戌(乾隆十九年)之春始毕功焉。书吏等请余文为记,以垂永久。”酂侯庙之南为寅宾馆,是招待上级官员住宿的。


酂侯庙

      酂侯庙往北为粮厅,又叫常平仓,是县署储存和加工粮食的地方,加工的粮食主要供县署内工作人员享用。现辟为平遥申遗十周年回顾展。粮厅南面有一个地道,修建于清咸丰三年(1853)。时值太平天国运动,平遥知县万逢时听说太平军攻打北京,路过平遥,急忙派人修了这个地道,专供他逃跑,起名“万吉洞”,意思是姓万的钻进去之后,可以大吉大利,逢凶化吉。但是太平军没有打进平遥城,这个地道也就没用上。谁也没想到是,闲置59年之后,到1912年,却救了平遥最后一任知县光熙的命,时革命军攻进平遥城,光熙听说已经过了风水楼,急忙开启万吉洞,钻进去,逃了出去。这里有一棵古槐,高耸入云,已是第五代汉槐,萌芽在元代,距今600多年,与二堂的槐树为姊妹槐。

      北出粮厅,便是县署的花园,也叫花厅,是知县修身养性的地方。知县不带家属,平时享受不到天伦之乐,所以留个娱乐的场所,也是应该的。园中有个对弈亭,原名“清心亭”,是知县下棋的地方。据说刘伯温曾在这里下过棋。刘伯温,浙江人,老家在平遥朱坑村,他在元末做官受挫回来祭祖时,与知县速鲁海都在这里下棋。

      “一座古县衙,半部官文化。”令人称奇的是,作为国内保存完整的四大古衙之一,据考证,在清代晋商昌达兴盛的百余年间,平遥县没有出现过一任贪官。迈入这座沧桑古衙,随处可见的楹联匾额,以独特的视角,诠释了当时执政者对官吏的道德操守要求和为官者的自勉,蕴含着朴素的民本思想,贯穿着清官情结。作为古代基层政权的活标本,县衙中的一些建筑饰物上的廉政典故,譬如“公生明、廉生威”的官箴,“异地任职”的回避制度,“申明亭”“彰瘅厅”的调解民讼和教化民风,清雍正时期的“养廉银”制度等,无不折射出一个时期廉政文化的特有魅力,极具积极的镜鉴价值。

      (文字说明摘编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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