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4-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货币金融政策与改革
弩之 2022-07-29 0 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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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货币金融政策与改革

                       张念瑜

 

[提要]广州国民政府遵循孙中山的遗教,对外废除不平等条约,对内反对军阀,创立中央银行,筹措北伐资金,稳定广东经济秩序,成绩值得肯定。武汉国民政府在金融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因“宁汉分裂”、滥发纸币,导致金融体系崩溃,动摇了国民政府的财政基础,最终只得投奔南京,“宁汉合流”。

1927-1937年是南京国民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十年”。在国内外纷繁复杂的形势下,建立国家货币金融体制,推行废两改元和法币制度改革,积极应对国际市场金银价格波动所造成的冲击,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但国民政府想通过依靠英美等发达国家来完成中国的金融改革,是不切实际的。由于美国大量高价购银而使民国的货币体系接近崩溃。这说明国家的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太低;法币发行的准备金在60%以上,有利于提高纸币的信用。这些经验与教训值得我们今天认真对待。

 

 

 

 

1925年6月14日,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将原大元帅大本营改组为国民政府。1925年7月1日,第一届国民政府(或称广州中华国民政府)宣告成立,并公布《国民政府组织法》。广州国民政府与位于京兆地方的北洋政府相互对峙。随着国民革命军由南往北北伐,1927年1月国民政府迁至武汉,又称“武汉国民政府”。1927年8月25日,武汉国民政府迁往南京,并入南京国民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成为唯一代表中国的合法政府。

1937年,因卢沟桥事变引致中日两国全面爆发战争,中国进入为期8年(1937~1945年)的抗日战争。实际上,中华民国已经四分五裂,一直处于战乱之中,直到1949年共产党建政。

因此,本文重点介绍1924-1937年国民政府货币金融政策与改革。1937-1949年国民政府货币金融政策与物价,以及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货币和新中国人民币的确立,将另文介绍。

 

一、广州国民政府的货币政策

 

广州国民政府(1925年7月1日—1926年12月5日)是中华民国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由中国国民党在广州成立的政权机关。遵照孙中山先生的遗嘱,广州国民政府的职责是:对外废除不平等条约,消灭帝国主义势力;对内开展国民革命运动,消灭军阀势力。为此,积极整顿内部,实现了军政、民政和财政的统一;统一了广东革命根据地,并进行北伐战争。

因而,在货币政策方面的举措有:

第一,取缔外币行使,维护国家主权。

我在《北洋政府时期的货币与金融》一文已做介绍,外国势力在华发行的纸币许多年份多于华资银行。并且,外国势力发行的纸币按面额行使,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发行的纸币跌至七八•五折或七七•五折。实际上,外国势力在华发行纸币,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而1920年代的广州,外国银行和港币较多。仅广州沙面(濒临珠江的商埠)就有七家外资银行。它们吸收存款、套取侨汇,为在华外企服务。同时,它们与不法银号钱庄勾结,把“大洋”和“双毫”[1]等银币作为商品而输出或输入,抬高香港纸币价值,操纵货币市场,进行套利,扰乱金融市场。[2]同时,广州市面查出香港伪币,汇丰银行趁商团鼓励罢市,以此提高汇丰银行钞票对银元的比价,等等。[3] 1924年广州国民政府禁止香港纸币行使;1925年广东省长《行使外币取缔条例》取缔外币在华行使。[4]

第二,整顿广东货币市场流通秩序。

广东的货币自成体系。1890年(光绪16年)广东造币厂在造大银元的同时也造小银元,成色为820‰。小银元即角银。角银也称“毫洋”,“毫”也称“毛”。“毫”之名称源自香港。在北洋政府时期,一元银币(袁头币)是主币或国币,其他为辅币。银质辅币有五角、二角和一角三种。在广州,由于毫银品质较好,深受人们喜欢,流通更广。民国初年制造了一角的“单毫”,但主要制造的是二角的“双毫”(见图1)。1912-1931年,广东造币厂共造单毫570万元,双毫3.74亿元。[5]


同时,军阀滥造、奸商私铸,劣质银币充斥市场。他们收购成色较高的旧银币,掺入杂质,照版翻铸。市面上流通着所谓新版、旧版、别版、凸字、黑毛等种种名称的低劣毫银。

为了整顿市场,广州国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本营”财政部撤消毫银出口护照;建设部严查私运伪币的行为;广东省长公告禁止陈炯明铸造低质毫银入市;政府和商民共同驱逐劣质毫洋;财政部制订《辑获伪币给奖条例》,等等。[6]

第三,创立中央银行,支援北伐战争。

1924年8月15日,广州中央银行宣布成立,宋子文任行长。广州中央银行发行纸币。初期发行湘、赣、桂三省通用的纸币200万元,此后逐渐增加,到1926年间达到二千余万元。[7] 1926年间曾出现挤兑现象,后来又出现拒收纸币的情况,导致纸币跌价。为此,中央银行要求财政部发文,要求各政府机关对一元以上的税收、款项收中央银行的纸币。以此提高中央银行纸币的公信力。

 

二、武汉国民政府的货币政策措施

 

民国十五年(1926年)10月,北伐军占领武昌,国民政府由广州迁都武汉(1926/12/05 -1927/08/25)。1926年12月5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和国民政府委员临时联席会议(简称党政联席会议)在武汉成立,标志着武汉国民政府时期开始。汪精卫任国民政府主席。1927年3月,国民党在武汉的汪精卫和南京的蒋介石集团不合作,史称“宁汉分裂”;1927年8月25日,武汉国民政府迁往南京,并入南京国民政府,史称“宁汉合流”。汪、蒋排除或清退共产党员,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宣告失败。

武汉国民政府对政治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国民政府和军事委员会人事作了重大调整。据《武汉革命胜迹》一书介绍,[8]武汉国民政府出台了200多项重要决议,内容涉及整顿交通、金融,处理劳资纠纷,惩治土豪劣绅等。金融货币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主要包括整理金融市场、三大银行发行纸币及其出台有关法规。

(一)国民革命军进抵武汉之初的货币金融措施

    国民革命军进抵武汉之前,武汉金融市场是混乱的。成立于光绪22年(1896)的湖北省官钱局是湖北金融市场的枢纽。湖北省官钱局成立之后就开始印行钱票。钱票流通于武汉一带,为当地主要的通用货币。由于印行的钱票较少,加上制钱短缺,故钱票信用良好。而民国以来,因官钱局由军阀控制,出现滥发钱票的现象。到1922年,钱票信用已无可收拾,1926年的钱票数额为1915年的三倍,钱票严重贬值。加上军阀强行摊派,积欠市面资金达1500万元。[9]

为整顿市场,发行货币,国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国民革命军北伐军总司令部通告,发行中央银行兑换券,除由广东中央银行发行角洋、大洋票外,再由中央银行发行湖南、湖北、江西、广西四省纸币及中央银行光洋(袁头币)兑换券。(2)国民革命军北伐军总司令部布告,严禁奸商扰乱市场,中央银行纸币应实足通用;(3)发行整理湖北金融和财政公债。[10]

(二)武汉国民政府集中现金管理,蒋汪合流,货币信用根本动摇

1927年3月,“宁汉分裂”之后,南京蒋介石的封锁和国民革命军向河南方向的第二次北伐。加上广东协晌已停,湘鄂赣三省税收锐减,武汉国民政府财政顿感困难。从1926年12月21日到1927年3月底,政府收入中借款和杂项收入占比为79%,军费占支出的72%,行政开支每年达460万元之多。因此,国民政府只能依靠中央银行筹措资金。而中央银行资本金只有316.7925元,[11]创建伊始又存款不多,只有通过强制性办法将现金集中到中央、中国、交通三个银行,以保障发行的纸币可以兑换。通常做法是,纸币发行的数量应该是银行现金的二倍。1927年4月17日召开战时经济委员会会议,并通过《集中现金条例》。条例内容主要包括:(1)只许中央、中国、交通三大银行的纸币流通市面;(2)持有现银及其他银行钞票者,调换三行纸币;(3)收付银两均用纸币, 以七钱一分折合,不得增减;(4)禁止现金出口;(5)禁止抑勒纸币价格或高抬物品价格, 违犯者按律严办。[1`2]

随着《集中现金条例》的实行,各商业银行及各钱庄银号所存现银均被查封,现金集中到三大银行,保障了银行对市场投放纸币。集中现金后一个月,三大银行投放纸币1500万元,市场累积纸币达到7700万元,6月达到8400万元。[13]由此导致纸币不断贬值和汇率不断上升,引起物价上涨,投机活动猖獗。同时,南京蒋介石禁止三大银行的纸币在江浙流通;上海银行联合会紧急通知各界,与汉口各商业银行暂停往来。相应地,“京津直鲁各省亦相继不能使用鄂省各银行纸币”,[14]以致武汉钞票在省外急剧贬值而无人接受,无形之中将武汉与外省经济联系割裂开来。

从1927年7月中旬起,武汉金融风潮进入总爆发阶段,主要特征是纸币虽已停止投放,但武汉社会经济形势极端混乱,国库券市价崩溃,税收无法收缴。汪精卫集团实行分共后,威信更加扫地,对于稳定币值已无能为力。三大银行发行的纸币先后变为废纸。1926年11月-1927年10月武汉各种经济价值损失估计为1.3795亿元(见表1),由此从根本上动摇了武汉国民政府的财政基础。这也是促使“宁汉合流”的经济原因。



三、南京国民政府的金融组织制度及改革


1928年北伐战争的胜利和东北易帜,全国名义上统一,军政已基本结束。基于胡汉民的建议,1929年3月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追认此前由国民政府通过的国民政府组织法及训政纲领继续有效;以国父遗教为训政时期中华民国最高根本法。[15]这标志着国民政府进入了国民党训政阶段。1928-1937年也被称为中华民国发展的“黄金十年”。

(一)国民政府构建“四行二局”的金融垄断体制

    国民政府定都南京,百废待兴,而面临的国际国内、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的困难重重。统一币制、统一财政却是所面临的基本的问题之一。

  1928年6月20日财政部在沪召开全国经济会议,研究了金融、公债、税收、贸易、国用等问题。1928年7月制定《整理财政大纲》,其中强调要确定币制方针,推行纸币主义,销却旧币,发行新币;推行金汇兑本位;发展银行业,组织国家银行,筹备汇业银行,筹设农工银行,奖进储蓄事业。[16]

第一,将中央银行规定为国家银行。1928年10月5日,国民政府召开第99次会议,通过《中央银行条例》和《十七年金融短期公债条例》,决定在金融短期公债内拨2000万元为中央银行的资本金,总行设立在上海,履行国库和统一发行货币的国家银行职责。

第二,设立中国农民银行。1933年1月筹建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及分行。1935年国民政府将“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改组为中国农民银行。

第三,国家控股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1928年10月26日,中国银行转变为政府特许国际汇兑银行,总行从北京回到上海。1928年11月16日,国民政府立法院通过《交通银行条例》,财政部注资100万元,占股本20%,交通银行成为扶助农矿工商的专责银行。总行管理处由天津迁到上海。[17]

第四,设立邮政储蓄和信托二局。1930年国民政府通过法令设立邮政储金汇业总局,并于1935年3月将其改组为邮政储金汇业局;1935年4月设立中央信托局。由此,以中央银行为核心的“四行二局”金融垄断体制基本上构建。

第五,强化国民政府对金融业的垄断或控制。其主要措施是:(1)限制和取缔地方银行、商业行、钱庄发行纸币。并出台了《设立省银行或地方银行及领用或发行兑换券暂行办法》;(2)1930年8月1日财政部颁布《银行兑换券发行税法》,征收发行税。

 

(二)省市设立的银行

我们在前几篇文章已经介绍,清季每个省都设立官银钱局。光绪和宣统年间,许多省官钱局按照公司法改组为省银行。1920年全国有官钱局13家。[18]后来有的经营不下去而自动取消;[19]但有的省官钱局仍然保存下来了,有的股本结构和经营管理模式已经有很大的变化。根据统计,1936年12月31日,全国官钱局有现金101.19127万元(国币),各项放款925.939534万元。[20]

省市设立的银行是以调剂本省(市)金融、扶助本省(市)经济建设、开发本省(市)生产事业为宗旨,定名为某某省银行。  省银行隶属于省政府,以一省一行为限。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全国有20个省级行政单位,由表2可见,有的省还没有省立银行。



(三)商业、专业性银行

商业、专业性银行包括一般性商业银行和农工、专业、华侨银行等(见表3)


(四)银号钱庄

根据有关统计,1920年银号钱庄2232家,[21] 1933年“废两改元”,银号钱庄货币兑换业务几乎自然消失。1933-1934年全国银行钱庄1257家,其中银行133家。这样,钱庄大约有1124家。1933年银行钱庄的实有资本金和存放款或营业额是不断增长的(参见表4)。

(五)其他金融机构

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信托公司、储蓄会、邮政储蓄汇业局、保险公司、典当业等都在不断发展。[22]这些机构不发行货币,我们暂且不做详细介绍。

 

四、南京国民政府币制改革与统一货币

 

(一)停铸袁头币和铸行“孙小头”银币

国民政府定都南京,1927年6月财政部下令停铸袁头币,铸造孙中山像银币。1928年6月全国经济会议通过了《国币条例草案》等币制相关议案。《国币条例草案》第一条规定:国币的铸发权,专属于国民政府;第二条规定:国币的型式,由财政部拟定呈经国民政府以令颁定;第三条规定:在金本位未实施前,暂以纯银库平六钱四分零八毫为国币之本位。定名曰元。第六条规定:国币的总重量为七钱二分,含纯银量89%,含铜量11%。国币分本位币、辅币两类。本位币为银币1元,辅币包括银辅币50分、20分、10分3种;铜辅币1分、5厘、2厘3种。同年,壹圆本位币在南京、杭州和天津造币厂开铸。

银本位币是利用1912年开国纪念币的旧模改制的,正面图案为孙中山头像;背面英文则改作“MEMENTO”诞生纪念。这款新铸的本位银币在东南各省流通渐广。到1929年底,袁头币在上海市面的盛况渐渐衰落,流通的银元多为孙小头币。

 

(二)废两改元

所谓废两改元,是指废除用银两作支付手段,统一改用银元。实际上,废两改元是清末民初一系列的货币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1910年清朝政府颁布《币制则例》,开始铸造银元,为合法货币之一。北洋政府于1914年颁布《国币条例》,即以银元为主币,但银两尚未废除,尤其是银号钱庄并不赞成废两改元。这是政府与民间对货币主导权的争夺和信用的竞争。另外,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外国商人只认黄金、银两,不认民国银币。

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银本位币铸造条例》,推行废两改元改革。对于南京国民政府来说,废两改元是统一货币政策所面临的重要挑战,也是一项系统性,涉及面广的艰巨任务。主要政策措施有:

第一,重申银本位币制。1933年3月8日立法院公布实施《银本位币铸造条例》,规定银本位币定名为元,总重26.6971公分(克),含银88%,含铜12%,即含纯银23.493448公分(克)。银本位币重量、成色与法定标准相差不得超过3‰。[23] 1933-1935年共铸银本位币1.32586398亿银元(见表5)。



第二,财政部规定上海、天津、武汉三地银两、银元换算比率。上海、汉口、天津是当时重要的商业区域。上海通行规银,汉口流行洋例,天津通用行化。首先,财政部通令规定上海银两、银元换算率。并规定此方法自1933年3月2日实施。上海银两、银元换算率方法为:

银本位币1元=纯银23.493448公分(克);

上海银两每两合纯银=纯银33.5999公分(克);

23.493448/33.599=0.6992305;[24]

银本位币1元=上海银两(纯银)0.6992305公分;

加铸费2 1/4%=上海银两(纯银)0.0157327公分;

银本位币1元=上海银两(纯银)0.715公分。[25]

汉口洋例银六钱九分三厘九毫零七忽五微合银币1元;天津行化银六钱七分四厘五毫二丝八忽折合银币1元。[26]

第三,财政部实施废两改元的措施。财政部公告,自1933年4月6日起,所有公私款项收付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1934年1月18日财政部致各省市政府电,要求各地银炉一律停止营业;1935年财政部令中央造币厂停铸厂条;[27] 1937年6月6日,财政部咨各省市政府文即《订定田赋改征银币办法》,要求各地方订定田赋改征银币。[28]

  

(三)1920-1933年金贵银贱对中国货币政策的影响

  1920年以来,国际市场金价上涨,白银价格下跌。世界大萧条的经济危机(1929-1933年)加剧了白银价格下跌的程度。中华民国实行的是银本位制,对国际市场金银价格的变化尤其敏感。

1.1920-1933年期间国际市场金贵银贱的现象

由图2可见,从1920年开始,伦敦银价(便士/盎司)是呈下跌趋势的。1920-1933年大幅度下跌,1934年因美国高价采购白银而使白银价格有所上升,但因中国实施法币政策,1935年底美国政府停止收购白银,银价开始下跌。由图3可见,1932-1938年上海及英美金银市场的金银价格却是上涨的。由于一战开始后伦敦失去了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黄金在英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自由流动也受到限制,伦敦银价对世界银价的代表性变弱。而纽约白银市场继之兴起,中国和远东各国进出口银货多改由美国运输。纽约市场白银价格的波动对中国的影响非常大。然而,美国大量收购白银,致使白银价格上涨。我国政府向美国协调,美国拒绝收银换金。[29]致使白银价格大幅上涨。




2.造成国际市场金贵银贱的基本原因

1920-1933年国际市场金贵银贱的基本原因是黄金、白银的供求关系。

在黄金的供求关系方面:黄金的供给是稳定的,1930年代初期,国际市场黄金年平均生产量为8350万镑左右,一战之初有所增加。其中美国占比40%左右。[30]但需求在增加。我们知道,1914年爆发第一次世界大战,各主要国家停止货币与黄金的兑换,即停止金本位制。一战结束后,美国于1919年回归金本位制,英国于1925年回归金本位制。1930年代的大萧条时代,各国被迫中止金本位制,放任汇率浮动。英国、日本和斯堪的纳维亚等国家均在1931年放弃了金本位制。其他国家,如意大利和美国,直到1932或1933年时才放弃金本位制。而另一些国家,即以法国为首的“金本位集团(Gold Bloc)”成员,包括波兰、比利时、瑞士,则一直维持着该制度直至1935—1936年。同时,日本解除金禁,使黄金的需求大增。这样,促使黄金价格缓慢上涨。

 国际市场银贱的基本原因是供给大于需求,银的市场需求锐减。(1)印度改行金本位制,大量售卖白银;(2)安南(越南)废除银本位制,银市衰弱;(3)波斯停止银本位制,改行金本位制。这样,白银的供给增加,需求反而减少,导致银价下挫。。

3.国际市场金银波动与中国的汇率变化

表6列出了六个市场的外汇市价。我们重点看纽约和伦敦的外汇价格。[31]我们先看国币(1元银币)与先令的比价。1971年之前,1英镑=20先令=240便士,1931年需要10先令换国币1元,而许多年份只需要二三个先令换1元国币。纽约市场100元国币最高可换到41.508美元。由图3和图4可见,伦敦、纽约市场黄金、白银价格的走势与外汇价格的变化并不是一致的。如果国际市场白银价格上涨,中国国币升值,外汇贬值;如果黄金价格上涨,外汇升值,国币贬值。两大因素共同作用,决定着汇率的走势。




4.国际市场金贵银贱对中国的影响

中华民国实行的是银本位制,又是债务国,对国际市场金银价格的变化是十分敏感的。金贵银贱对中国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第一,对财政的影响。中民每年支付外债:金镑6922391;法朗4146900;比佛朗35836435;福劳令7218301;日金11826277。[32]如果黄金涨价或白银跌价时,我国就要多支付白银。

第二,对进出口的影响。一般来说,银两价格下跌,也即汇价下跌。这是有利于我国商品出口的。但是,当时中国出口的主要是饮食等农副产品,其占出口量的70%以上。这类产品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和中国人口众多所形成的基本内需的掣肘,出口的贸易条件再好,也不能不考虑本国人民的基本需要。另外,丝产品出口有日本竞争,茶叶出口也有印度等国竞争。由图5可见,1912-1938年,民国进口总值一直大于出口总值。即使去掉“复进口”和“复出口”,进口净值减出口净值,仍然是“入超”。而大量的农副产品进口对农民的家庭经济是一种重大的冲击。



为应对银价下跌和大萧条对我国的影响,国民政府积极协调有关国家,稳定国际市场银价。在国内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为实行金本位制做准备。1930年5月16日行政院令财政部文,禁止金货出口和外国货币进口;(2)财政部致海关监督训令,即禁止进口大宗银币;[33](3)公布海关金单位金纯分为纯金60.1866公厘,并规定海关金单位与各国金货币之间的固定金纯分:[34]1(4)1931年月 24日财政部致函中央银行,由中央银行发行海关关金本位钞票;[35](5)1933年春财政部长宋子文到伦敦签订《伦敦白银协定》,促进银价平衡、有效。(6)1933年4月5日开征白银出口税;(7)1935年11月组建外汇平市委员会,等等。。

 

 (四)1934年美国实施“白银法案”,中美协调无果,导致中国货币体系陷入危机

1930年代前后,美国是最大的白银供给国。美国资本控制了世界白银生产的 66%和白银冶炼的77%。但1929年爆发的大萧条使白银价格大幅度下跌。1928年白银市场价格每盎司58美分,1930年下跌到38美分/盎司,1932年下半年下跌为25美分/盎司。虽然1934年美国白银产值只有3200万美元甚至少于花生和马铃薯的产值,[36]但对生产比较集中的西部七州(犹他、爱达荷、亚利桑那、蒙大拿、内华达、科罗拉多和新墨西哥州)却很重要。这七个产银州的参议员控制了参议院中1/7的投票权。以这些州的议员尤其是民主党的议员为核心,再包括铜、铅、锌等以白银为副产品的生产者就形成了所谓的白银集团(silver bloc)。白银集团的影响和游说活动空前高涨,1934年美国总统罗斯福签署国会通过的购银法案(Silver Purchase Act of 1934)。该法案授权美国财政部在国内外市场收购白银直到白银价格达到每盎司1.29美元或者财政部储备的白银价值达到了黄金储备的1/3。

实际上,《白银收购法案》一通过便导致伦敦巿场上的银价立即暴涨。美国财政部高价收购白银,美国政府每月平均收购白银2400万万盎司,到1935年6月30日为止,共收购了2.94亿盎司白银。国际白银价格节节攀升(见图6),1935年5月达到74.42美分。[37]由此推动了中国国内银价的上涨,银价指数由1934年77.4上升到1935年103.5(1926年=100)。[38]中国银元与美元的汇兑价升值了7.34%(见表6),从而导致中国白银出口和走私活跃。由图7可见,1932年-1938年中国白银出口大于进口出现“出超”。虽然国家限制白银外流,1933-1935年走私出境白银达391.4百万盎司。[39]

 



国际市场银价的大幅度上涨导致中国国内通货紧缩、物价下跌(见图8),大量企业破产。


面对这种输入的通货紧缩,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孔祥熙将要求美“收银换金”的函由美国驻上海总领事转呈罗斯福总统,遭到拒绝。1935年2月1日中国驻美公使致美国国务院非正式备忘录—由于美国抬高银价,中国面临严重的财政金融危机。[40]中国通过多渠道多方面向美国有关方面协调都无建树,唯一的办法只有放弃银本位制,实行纸币制度。

 

(五)实施白银国有化,推行法币政策

纽约市场银价大幅度上涨,导致中国白银大量出口和走私活跃,仅1935年7月至10月白银外流就在2亿元以上,[41]出现严重的“出超”,从而导致通货紧缩和物价下跌,工商业企业大量破产。这种经济萧条现象是好理解的。但这种情况为什么会使财政货币陷入危机呢?。这与当时的货币制度密切相关。

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以一元的银币为主币或国币,低于一元的硬币为辅币。同时,中央、中国、交通三大银行和商业银行还发行银行兑换券—银元券、辅币券和关金券。但发行这类兑换券需要有现金准备(包括银元和海关金单位),但又没有统一的兑换券准备金率的规定,例如,1933年中央银行的银元券和辅币券的现金准备率为82.43%,中国银行为68.24%,交通银行为60.05%,中南银行为78.08%,等等。[42]我们以中央银行为例,1933年中央银行发行银元券和辅币券共47135925元,中央银行现有银元和海关金单位共计38926925元。如果国际市场白银涨价导致银元升值5%,持有银行兑换券的人都兑换成银元,中央银行就损失了410450元。也就是说,国际市场银价涨得越多,国内银行亏损越多。兑换人数较多时,可能造成挤兑而使银行倒闭。

面对中华中国的这种状况,英国首先建议召开有关国际会议帮助中国解决货币危机,并派专家来华调查。愿意提供贷款,并提议中国汇率盯住英镑。日本人反对英国人的做法。[43]国民政府的官员则希望得到美国的支持。然而,在一场国际外交利益博弈中,国民政府经过权衡利弊,选择使用纸币制度。

1935年11月4日,国民政府颁布《财政部改革币制令》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1936年2月18日国民政府文件规定中国农民银行加入)所发行之钞票为法币。法币为发行国家信用法定货币,取代银本位的银圆。由银本位改为法币,限期收回其他纸币;并且规定一切公私款项必须以法币收付,将市面银圆收归国有,以一法币换银圆一元。杂币杂银以纯银23.493448公分[合市平0.75179]兑换1元法币。[44]

法币初期与英镑挂勾,中央、中国、交通银行对外汇柬无限购售。1936年国民政府与美国谈判后,由中国向美国出售白银,换取美元作为法币发行的外汇储备,法币改为与英镑及美元挂钩。

由国家银行发行,以国家信用保证的法定纸币,使货币与价格波动的贵重金属脱钩,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逐渐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金融体制下的基本特征。法币的发行,统一了国内的货币,而通货发行的控制权掌握在政府手中,国内白银等硬通货亦因此从民间集中到政府手上。抗日战争时中国的财政维持,法币有不可少的功劳。由图9可见,1935-1937年共发行法币35.524亿元。因1935年1月3日颁布的《财政部改革币制令》规定自本年十一月四日起, 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所发行之钞票定为法币。所以,中华民国政府主计处统计局将中央、中国、交通银行之前发行的银行兑换券也统计为法币。


在银本位制下,各银行发行兑换券是以银元和海关金单位作为准备金的,并且,各银行的准备金比率在60%-83%。[45]推行法币政策后,将中央银行改组为中央准备银行,其主要资本由各银行及公众供给。中央准备银行管理各行之准备金,经理国库,并收存公共资金,且供给各银行以再贴现之便利。[46] 1935年11月4日下午,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总会成立于上海,并在天津、汉口中、广州、西安、长海等地设立分会。所以,不同银行的准备金比率是不同的(见表7)。



五、重要城市的利息行市和物价水平

 

民国时期金融市场还是比较发达的。省会城市和沿海商埠城市大多数设有银行;省市地方银行在县城也会设立银行分行。银号钱庄比银行及其分行的数量要多。由于银号钱庄自有资本和存款数量有限,往往承担着银行与工商企业的中介角色。同时,银行、钱庄也吸收存款和放款。存款有存息,贷款有欠息。

(一)银行、银行与钱庄间的拆息、公单拆息和贴现率

民国时期,上海是中国的经济中心,其金融业态多姿多彩。我们仅介绍拆息、[47]公单拆息、[48]和贴现率。拆息是银行间和银行与钱庄之间的拆借利息,即每1000元每天多少元拆息;公单拆息是钱庄之间的拆借利息(1935年法币发行之前为国币银元)。表8中的“公单拆息”:1936年4月之前系公单的贴现率;1936年4月之后系承兑汇票九十日期的贴现率。贴现率也称“折现率”,是指今后收到或支付的款项折算为现值的利率。贴现利息=票据面额×贴现率×票据到期期限。

由表8可见,1935年上海拆息平均为0.14元,2周(2W)为1.96元,2周利率为0.196%。2022年7月27日上海银行同业拆借市场2周(2W)隔夜(O/N)拆借利率为1.0080%。[49]显然,现在的拆息比1935年的拆息要高很多。



(二)重要都市存款借款利息行市

由表9可见,1932-1937年,存款利息和贷款利息的波动是同步的,在1935年前后都进入低谷。我们以1935年为例,福州每百元每月的贷款拆息为1.10元,月利率为1.10%,转化年利率为13.2%。我们计算得:南京的贷款年化利率为15.60%,九江为18.48%,郑州为13.2%。这种贷款年化利率水平与我国现阶段差不多。尽管我国公布的短期贷款基准利率只有4%-5%,这种低利率只有少数企业能贷到款。如果加上财务管理费等,一般超过10%。至于中小企业或需要有中间环节的融资,可能比上述年化利率还要高。



(三)批发价格指数(趸售价格指数)

  由于统计资料不全,我选了上海、华北和广州三地的趸售价格指数(1926年=100%)。由图10可见,1926-1937年三地批发价格指数有一定的波动,增减幅度在30%左右,1929年和1935年前后物价指数进入低谷,可能与输入性通货紧缩有关。

 


六、结束语

 

1927-1937年被誉为中华民国的“黄金十年”。在货币金融发展方面,国民政府时期比北洋政府时期更加规范,也重视法律法规建设。这一时期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认真对待。

 

第一,广州国民政府创立中央银行,筹措北伐资金。

广州国民政府时期是国共合作时期,遵照孙中山先生的遗嘱,广州国民政府的职责是:对外废除不平等条约,消灭帝国主义势力;对内开展国民革命运动,消灭军阀势力。因而,在货币政策方面的举措包括:取缔外币行使,维护国家主权,整顿广东货币市场流通秩序,创立中央银行,筹措北伐资金。

   

第二,武汉国民政府在金融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因“宁汉分裂”、滥发纸币,导致金融体系崩溃。

武汉国民政府是从广州迁来汉口设立的,汪精卫任国民政府主席。1927年3月,国民党在武汉的汪精卫和南京的蒋介石集团不合作,史称“宁汉分裂”。但当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时,汪精卫则在武汉清党分共。由于北伐和政府行政需要经费,汪精卫政府滥发纸币。在南京的蒋介石的围堵和外省拒绝使用武汉钞票,导致其货币金融体系崩溃,从根本上动摇了武汉国民政府的财政基础,因而,只好投奔南京,史称“宁汉合流”。

 

     第三,南京国民政府金融体制的构建。

随着北伐的胜利,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当东北易帜,全国名义上统一,国民党认为军政阶段已结束,遵照孙中山的遗教开启训政或党政。1928年6月20日财政部在沪召开全国经济会议,研究统一财政、统一货币,完善货币金融体制。

国民政府构建“四行二局”的金融垄断体制。将中央银行规定为国家银行,注资、改组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建立中国农民银行和设立邮政储蓄和信托二局,国民政府进一步强化对金融业的垄断或控制,从而建立起资本主义国家的金融体制。

第四,废两改元,统一硬通货。

早在清末民初,晚清政府和北洋政府都提出废两改元改革,但改革步履维艰。一是银号钱庄不赞成废两改元;二是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外国商人只认黄金、银两。南京国民政府对废两改元的决心大、改革的力度大,废两改元取得了成功。

第五、筹备推行金汇兑本位制。

金本位制在十九世纪中期开始盛行,有三种基本形式,即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兑汇本位制。而清季、民国实行的是银本位制。银本位制问题丛生,康有为甚至提出“金本位救国”的观点。;50]南京临时政府搞币制改革,也有三个方案:一是孙中山提出的纸币方案,二是欧美银行团建议的金汇兑本位方案,三是梁启超等人提出的银本位方案。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在工作规划中明确要推行金汇兑本位制。1928年财政部聘请美国顾问甘末尔(Dr.Qdwin Waller Kemmeres)博士来华,并组织甘末尔委员会,同时聘请十余位专家来华为财政部设计方案。

根据甘末尔设计委员会所拟《中国逐渐采行金本位制法草案》,铸造银孙(1元银币)和五角、二角的银币;一角、五分的镍币;一分、半分、五厘的铜币。金币不拟铸造。金汇票或生金为无限制的兑换,籍以维持银孙与海关金单位的平价。[51]实际上,这种金汇兑本位制也称“虚金本位制”,中国货币与另一个实行金本位制或金块本位制国家的货币保持固定的比价,并在后者存放外汇或黄金作为平准基金,从而间接实行了金本位制。实际上,它是一种带有附属性质的货币制度。但国民政府迟迟未及施行。实际上,在大萧条时期,英美等发达国家都停行金本位制。同时,金本位制弹性较小,不利于经济调控。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加入以美元作为国际货币中心的货币制度,也称布雷顿森林体系(Bretton Woods system,1944年7月至1973年)。这个国际货币制度类似于金兑本位制。在该体系下,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美元与黄金挂钩,明文规定1盎司黄金价格固定等同于35美元。1960和70年代发生的数次美元危机使该体系发生动摇,最终尼克松总统于1971年宣布停止美元与黄金的兑换,布雷顿森林体系终结。当然,这是后话。这说明过去一直认为的理想的金本位制并不理想。

第六,在银本位制下,国际市场金贵银贱对国内经济负面影响巨大。

中华民国实行的是银本位制。民国又是以农业为基础的人口大国,也是债务国。民国每年要向外国政府或银行偿还债务(包括赔款)的巨额本息。国际市场长期的金贵银贱,表明我国货币不断在贬值。我们需要不断增加贬值的白银去偿还增值债务的本息。同时,金贵银贱虽然有利我国出口,但我国出口的主要是农副产品,因受自然条件和人口的限制,农副产品出口数量是有限的。并且,丝产品出口有日本竞争,茶叶出口也有印度等国竞争。总体上讲,我国进口净值减出口净值,仍然是“入超”。而大量的农副产品进口对我国农民的家庭经济是一种重大的冲击。所以,国际市场长期的金贵银贱对我国财政和农业生产的负面影响则大于正面影响。

 

第七,放弃银本位制,推行法币政策,该项政策是值得肯定的。

在大萧条的背景下,美国白银价格大幅度下挫。在“白银集团”的影响和游说活动下,1934年罗斯福总统签署国会通过的购银法案。随着法案的施行,美国政府高价收购白银,纽约市场银价大幅度上涨,导致中国白银大量出口和走私活跃,仅1935年7月至10月三个月时间白银外流就在2亿元以上。中国白银外流,国内白银价格大幅度上涨,导致通货紧缩,将中国的货币体系推向崩溃的边缘。因为中国各银行铸行银元的同时,至少按1:1.6的比例印行钞票(纸币),即准备金(主要包括银元和海关金单位)的价值至少占发行纸币的60%。如果出现挤兑,都用纸币兑换银元,银行都得倒闭。

为防止货币体系崩溃,1935年国民政府赶紧实施货币改革,强行推法币政策。实际上,在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孙中山就主张施行纸币制度。南京国民政府被迫推行法币政策,也更有利于统一货币、集中货币发行权。放弃银本位制,法币改为与英镑及美元挂钩。同时,将中央银行改组为中央准备银行,组织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确立和保管各银行的准备金,为提高法币信用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根据有关统计,四大银行的准备金(白银和金单位)都在60%以上。推行法币政策初期,中国经济开始出现通货膨胀现象,但当时尚不严重。1937年7月,中日开战,通货膨胀势头渐起。然而,从历史发展的观点来看,推行法币制度是值肯定的。也正是由于推行了法币制度,为抗日战争筹措资金和战胜日伪金融的博弈,奠定了物质基础。

 

 

注释:

[1]“大洋”是指袁头币;“双毫”银币,价值二角,是广东银行仿墨西哥“鹰洋”制造的银币。

[2]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4。

[3]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5。

[4]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p.5-7。。

[5]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9。

[6]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p.11-15。

[7]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p.21-22。

[8]郑自来、郝钢以,2001.武汉革命胜迹[M].武汉出版社出版。

[9]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35。

[10]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p.36-40。

[11]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41。

[12]李琴芳.武汉国民政府集中现金经过概况[J].民国档案,1987(2)。

[13]徐凯希/武汉国民政府集中现金风潮述略[J].历史档案,1992(2)。

[14]《晨报》,1927年5月15日。

[15]国民党中宣部,1940.宪政建设决议案[M].国民党中宣部编印,第11页。

[16]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1997.pp.8-9。

[17]杭斯.解放前国民党政府对交通银行的两次改组[J].新金融,1995(10)。

[18]民国农商业部总务厅统计科,1924a.P.422。

[19]王志强;闫存庭.新疆官钱局发展始末述略[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01)。

[20]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局,1940.中华民国统计提要[M].商务印书馆,第127页。

[21]民国农商业部总务厅统计科,1924a.P.422。

[22]民国政府主计处统计局(1936.pp.677-678);民国政府主计处统计局(1940.p.27。

[23]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p.91-92。

[24]23.493448/33.599=0.699230572。因而,0.6992305不准确,应为0.699230572或0.6992306。

[25]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93。

[26]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95。

[27](1933年8月至1935年6月中央造币厂铸造厂条:甲种3621条,总值36210000银元;乙种51740条,总值51740000银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102)。

[28]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p.95-96。

[29]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p.111-128。

[30]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104。

[31]伦敦银价是每盎司成色92.5%,标准银所值英镑数,即英国标准银每盎司含纯银480*0.925格令(grain,1盎司=480格令;1格令=0.06479891005434克(g)),而上海规元每两含纯银518512格令,这样可知规元1两与伦敦标准银116782盎司所含纯银相等。 已知伦敦标准银每盎司的价格,便得到规元与英镑的平价,而规元与美元的平价可由英镑与美元的金平价推算。数据来自吴大业《一个新的外汇指数》,《政治经济学报》第3卷第3期(1935年4 月),第463-509页。)一战开始后伦敦失去了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黄金在英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自由流动也受到限制,伦敦银价对世界银价的代表性变弱。而纽约白银市场继之兴起,中国和远东各国进出口银货多改由美国运输。(纽约市场中银价数据为每盎司纯银的成交价格,上海规元每两合纯银 108023(=518512/480)盎司,以该数值乘以纽约银市每盎司纯银价格便得到规元与美元的铸币平价。赵留彦,隋福民.2015)。

[32]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106。

[33]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p.106-107。

[34]海关金单位=日币0.8025元=英币19.7265便士=美币0.40元=法币10.184法郎=新加坡币 0.705元 =印度币1.096 卢比,等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108。

[35]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109。

[36]刘云中.一国的货币政策主动权是怎样丧失的?——1934年美国“白银收购法案”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及启示[J].中国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p.156-157)。业家 2006(6).

[37]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p.156-157)。

[38]王信、魏磊、王佳琪.1934年中国放弃银本位的背景!影响及启示[J].华北金融,2020(1)。

[39]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158。

[40]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p.116-119。

[41]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179。

[42] 民国政府主计处统计局,1936.p.657。

[43]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p.158-178。

[44]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193。

[45] 民国政府主计处统计局,1936.p.657。

[46]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179。

[47] 拆息是银行、钱庄交易所经纪人等相互间短期借贷款项的利息。银行、钱庄一般在每天票据交换轧算出收付差额后拆款,多以两天为期。利率按每千元付拆息若干元计算。

[48] 公单是指上海钱庄在票据清算过程中用以划抵款项的凭单。凡钱庄持有应向他庄收款的票据,当日不能取现,只能分送各庄,领回“公单”。人欠收进公单,欠人发出公单。每晚,各庄集中在汇划总会凭单进行轧算,称为“轧公单”。

[49] https://data.eastmoney.com/shibor/default.html。

[50]何平.康有为“金本位救国论”与近代中国的本位困境[j].中国钱币 2022(3)。

 [51]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88b.p.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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