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档案馆
容全堂 2022-01-21 0 201
IP属地: IP未知

解放军档案馆

      解放军档案馆,隶属于中央军委办公厅。现编有综合处、政治部、管理处、征集整理处、保管利用处、档案研究处、技术保障处和后方档案库。位于海淀区北洼路西里51号。

      1954年,军委办公厅档案处成立。1963 年,在北京西山建立国防部机关档案馆。1965年3月,军委办公厅将收集到的近百万份档案,临时存放在国防部机关档案馆,从而形成了解放军档案馆的雏形。1969年10月,全部档案转移到陕西宝鸡,称军委办公厅后方档案科,代号:宝鸡市后字323部队4分队,又称:宝鸡兵站保管处第四科。1978年9月,全部档案和人员从陕西宝鸡迁移到河南洛阳市洛宁县,改由军委办公厅直管直控。1980年2月,中央军委批准军委办公厅后方档案库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9月1日正式对外办公。1988年10月,历经近20年曲折,解放军档案馆从洛阳市洛宁县又返回北京西山。

      1999年10月,中央军委批准在海淀区北洼路西里建设解放军档案馆新馆,2004年4月正式启用。主要负责保管解放军建军以来全部历史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央军委、总参谋部及所属部局、院校、部分野战军,以及撤销单位档案的征集、检查及接收工作;负责档案的安全保管和加工整理;负责档案的研究编辑出版工作;负责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军委、总部首长和机关业务部门提供档案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解放军档案馆馆藏众多,档案门类齐全,内容丰富。从1927年开始,解放军的革命历史档案主要有:红军历次反“围剿”和长征形成的档案,八路军、新四军、东北抗日联军等抗日武装形成的档案,解放战争时期历次战役战斗的档案及改编国民党投诚起义部队、接管解放城市的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档案主要有:中央军委、总参谋部关于军队建设、国防建设等重大决策、重要会议文件及中央军委首长重要活动的档案;领导人的珍贵手迹等;新时期部队作战、训练、政治工作、后勤、科学、院校建设、民兵建设,以及支援地方、抢险救灾和对外军事援助、交往等档案;部分印章、锦旗、勋章等实物档案;军队战史资料、中央党政机关资料、各个历史时期的文献汇编和重要出版物等。馆藏档案反映解放军开展武装斗争、创造革命根据地、解放战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全过程,真实地记录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光辉战斗的历程和丰功伟绩,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宝贵财富。

      档案馆采用现代化的楼宇自控系统,并开设军事档案珍品展区。全面加强信息化、正规化建设和服务创新,建立解放军档案馆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利用中心,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配备用于数据自动存储、自动和容灾备份的光纤存储设备,安装与档案信息安全相适应的加密设备和软件,实现档案信息存储数字化、管理自动化、利用网络化的工作模式,为保存解放军的历史及档案的提供利用作出积极贡献,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事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热门评论
写下评论...